6月30日接济南商检局机场办通知;以后,由机场入境的木质包装,包装上没有商检标示的,以及商检表示与原产国 输出国不符的,需要收货人做出书面说明,对包装不符的原因 (收货人未将商检要求通知外方?外方知道商检要求而不遵照执行?) 做出详细解释。并且,对于屡次出现的类似情况的收发货人,将在商检局内部网站的“黑名单”上公布,并加强对该收发货人的货物的检查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