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企业:
根据《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》(第128号令)和《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工作规范》(国质检通[2010]301号),自2010年6月1日起,《代理报检委托书》格式更换为附件所列(见附件)。企业签署报检委托书须采用此格式,该《代理报检委托书》可在我局网站首页“表格下载”栏目中下载并自行打印。
附件:《代理报检委托书》.doc
www.bjciq.gov.cn/Contents/Channel_782/2010/0601/22005/content_22005.html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